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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无偿性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1:30:1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18页(392字)

税收的形式特征之一。

指国家征税,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列宁说:“所谓赋税,是国家不付任何报酬而向居民取得东西。”(《列宁全集》第32卷,第275页)税收与发行债券(公债、国库券)以及规费收入等都是不同的,国家发行债券需要还本付息,而规费收入则是以国家有关机关部门对居民或单位提供相应服务为前提的。

税收的无偿性有利于国家集中必要的资财,有计划地安排使用于国家的一般共同需要,有利于按照国家的经济政策,调节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各经济单位、个人的财富分配。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在各种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共性。它与社会主义社会税收最终仍然会通过财政支出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用于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用于加强行政管理,巩固国防,为全体人民谋福利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特征——整体返还性,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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