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税源原则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1:36:4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5页(229字)
国民经济原则下的运用措施性具体原则。
意为不妨碍、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必须慎重选择税源。在国民经济中税源通常表现为总收入、纯收入(所得)、资本财产、非资本性财产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要维护经济的发展和今后税收能永久性源源不断地取得,税收就不能伤害产生税源的根基。因此,税收就不可课及资本,应以所得或非资本性的财产为税源最好。
即使以所得为税源时也不应课征太重,否则会影响资本的进一步形成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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