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5页(185字)
中性税收论者的论点。
它认为,税收的作用应主要限于取得财政收入,不应夸大其经济杠杆作用,否则,就会破坏税收的严肃性和法律性,从而危及税收制度的根本;至于资本主义经济的不均衡性,则应由“看不见的手”即市场和价格的自发调节去完成。根据这一理论,税收应保持中立性。
在税收政策上,他们反对国家干预,主张回头采用资本主义初期的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