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4页(228字)
亦简称“税收要素”。
构成税收范畴的基本因素,即征税对象、税率和纳税人。因为无论什么种类、什么性质或什么时期的税收,都离不开对什么征税、征多少税和由谁缴纳这三方面的内容。税收要素不同于税制要素,作为税收范畴的基本因素是税收内容的理论表现,是一种高度抽象的概括;而作为税收制度的基本因素则是具体税法所规定的基本内容,它是规范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表现,是一种比较具体的概括,两者既有内在联系,又不能完全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