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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税率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1:48:2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4页(667字)

①指在征税级距既定条件下,纳税人增加或减少一个单位的征税对象所引起的征税对象级距的变动而最后适用的那个税率。

例如某应税所得额级距为800元以下,免税;801元至1500元,税率为5%;1,501元至3,000元,税率为10%;3001元至6,000元,税率为20%。当某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从3,000元增加一个单位时,则最后适用的税率,即边际税率为20%;而当其所得额从3,001元减少一个单位时,则最后适用的税率,即边际税率为10%。在全额累进税率的情况下,纳税人由于应税所得额的增加而引起级距的变动,造成适用的边际税率不同,在这个累进交叉点上会引起税负的增加超过所得额的增加。在超额累进税率情况下,虽然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但边际税率有一定的虚假性,它同平均税率有很大的差别,例如上例中某纳税人6,000元的收入,适用的边际税率是20%,但平均税率是10.31%〔(700元×5%+1,500元×10%+3,000元×20%)÷6000元×100%〕;而3,001元的收入,边际税率也是20%,但平均税率只是6.17%〔(700元×5%+1,500元×10%+1元×20%)÷3.001×100%〕。所以,在分析纳税人的税负时,不应视累进税率下的边际税率有多高,还要视其适用的平均税率,这样才能正确衡量纳税人的负税状况。②指累进税率表中的最高一级税率,即最后一级税率。

如我国现行集体企业所得税实行八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一级税率为55%,这55%的税率常被称为集体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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