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限度说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2:04:2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100页(323字)
有限课税说中的一种。
认为税收的限度是绝对地确定的,政府可以根据这种理论提出的限度去征税。例如18世纪攸士第曾提出:“税收超过所得三分之一者为酷,仅为所得四分之一者为高,限于所得六分之一者为中,限于所得百分之十一或百分之十二者为极低;”法国学者勒拉波列认为:“税收一般以征收所得的百分之七或百分之八为最良,征收百分之十至十二,人民尚堪忍,出此之上,则失之苛酷,民不堪忍矣”;意大利学者马佐拉则认为税收可以征收所得的一半。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提出的这些所谓税收绝对限度,只是根据经验判断或者历史统计资料分析而得。其实,一国的税收限度是由国内外多种因素决定的,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税收绝对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