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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2:38:3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191页(404字)

亦称“预算拨款”。

指财政部门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季度计划和用款单位申请、计划用途,以及拨款程序,按领拨关系将财政资金拨付给用款单位。拨款方式有二:(1)划拨资金。财政部门在核定年度预算用款数额内签发拨款凭证,通知国库将预算资金直接划入用款单位的主管部门在银行开立的经费存款帐户,然后由主管部门通过开户银行将预算资金转划到所属用款单位的经费存款帐户,供其支用。

(2)限额拨款。

即财政部门将核定各部门的限额通知人民银行和申请机关,通过银行办理限额转拨,将用款额度逐级下达到基层用款单位的限额拨款帐户,由该单位在限额内支用。我国财政拨款的主要原则:一是坚持计划拨付;二是坚持按建设或事业进度拨付;三是坚持专款专用。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目前我国除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一般采用预算拨款的形式外,一些财政支出已由原来无偿拨款形式改为有偿贷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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