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211页(185字)
指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占有生产资料,无偿地攫取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甚至一部分必要劳动。
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渐使人的劳动除了用于生产作维持本身生存所必要的产品以外,还有剩余劳动,从而为不劳而获者的出现提供了可能。
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便形成了人对人的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