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248页(207字)
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
是苏维埃政权同外国资本家订立的一种合同。即由苏维埃国家与外国资本家订立合同,把暂时无力经营或开发的企业、矿山、森林区等租赁给这些资本家来经营。资本家则以合同的一方或租借者的资格,利用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从事生产,赚取利润。
实行租让制的目的,在于利用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技术、生产设备和管理经验,迅速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