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18页(183字)
指在生产过程中,产制某项主要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一些非主要产品,或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废料进一步加工所生产的产品。
如炼焦过程中同时生产的苯、萘、煤焦油等副产品。副产品一般价值较低,在全部产品中比重不大,但能充分利用物料增加生产,对降低主要产品成本有积极意义。对副产品,应按其销售收入,依适用税率征收产品税或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