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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税组成计税价格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3:43:1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21页(451字)

指计征产品税无现成计税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因素组成的作为计税依据的含税价格。

按照现行产品税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产品税:(1)自制应税产品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按规定应征收中间产品税和自制产品用于本企业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和职工福利方面,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产品税税率)

(2)委托加工应税产品,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应按其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产品税税率)

(3)进口应税产品,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1-产品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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