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27页(219字)
增值税应税产品的扣除项目金额或扣除税额的分摊办法之一。
这种办法的特点是,以产品生产成本之间的比例为标准将不同产品共同耗用的扣除项目金额或按此金额计算的扣除税额在不同税率和不同减免税幅度的产品之间进行分摊。它适用于产品之间生产成本与应扣税额的比例基本接近的企业,也适用于扣除税额在销售应税产品和视同销售的应税产品之间的分摊。
其计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