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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口产品证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3:54:2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38页(350字)

享有委托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代理出口产品的证明。

是委托企业据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法定凭证。企业委托代理出口产品,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事先签订代理出口产品协议,受托方完成代理出口产品任务后,要填报“代理出口产品凭证”,连同出口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产品协议,向主管退税的市、县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审签手续。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产品证明,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证明代理出口产品已经报关离境;二是证明代理出口产品在受托方所在地没有办理出口退税,由委托方申请办理出口退税。代理出口产品证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受托企业名称、委托企业名称、出口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离岸价格总额、出口发票号码、代理合同号码、外销合同号码、报关单号码、出口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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