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收大辞典

有限责任公司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4:06:3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57页(573字)

简称“有限公司”。

公司的组织形式之一。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的公司。这种公司19世纪后半叶起源于德国,后很快在欧美各国普遍推行,并影响到世界各国。

其一般法律特征是:第一,有限公司的股东,仅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第二,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一般都有最高人数的限制;第三,有限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第四,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有严格的限制;第五,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股份有限公司简便。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公司名称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的字样;(2)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的公司章程;(3)投资者为2人以上30人以下;(4)注册资金取得合法的验资证明;(5)投资者转让出资应当取得其他投资者的同意,投资者为3人以上的,需要取得半数以上的投资者的同意;(6)不得减少注册资金;(7)不得向社会发行股票。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超过30人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专项申报,经同意后始得办理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

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大会选出董事会领导公司的一切活动。

上一篇:合伙企业 下一篇:税收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