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368页(264字)
指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时,允许用以后年度的利润来弥补本年度发生亏损的一种方法。
根据结转抵补办法,企业可以把某一年度投资和经营的正常亏损额,向以后各个年度结转,用以后各个年度的收入来抵消这一年度的亏损额,减少企业以后年度的应纳所得税,减少企业投资和经营风险,保障企业的收入,有利于经济活动和投资。实质上,结转抵补是国家用以后各年度的税收承担企业的部分亏损。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采用这一方法,且有一定的期限规定。如我国合营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均规定连续抵补期限不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