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收大辞典

城市公共设施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4:37:4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07页(443字)

又称城市公用设施。

指为城镇生产和居民生活服务的各种公共设施。一般包括:(1)市政工程设施:指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防洪、下水道、排水沟渠、污水处理和路灯设施等。不包括厂矿企业内部及为其专用的上述设施。

(2)园林绿化设施:指城市中供公共使用的公共绿地、专用绿地,或为公共绿地服务的生产绿地。

如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包括不经常开放的、以公园为主的陵园)、花园、果园、竹园、花圃、草圃、苗圃以及风景区、林荫道、广场绿地、滨河绿地、防洪林带和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居民绿化用地。(3)环境卫生设施:指公共厕所、清扫垃圾粪便、街道洒水、扫雪等与保障城市公共卫生有关的设施;(4)其他公共设施:指公用消防设施,一般的人民防空设施(灯火管制及警报设备)、交通标志(路标)等。在城市公共设施的业务管理上,除消防、人民防空和交通标志等属于公安系统外,其他均由城市建设部门负责。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用于城市公共设施的自筹建设投资免征建筑税。

上一篇:基础设施 下一篇:税收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