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制度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4:56:0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35页(353字)
指海关对进口货物暂不征税,但保留征税权的一种制度。
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设有此种制度,其目的是为发展转口贸易,增加各项费用收入,从而给贸易商以方便。其具体做法是:外国货进口后,不先征收进口税,而暂时存放在海关指定的地点,如该批货物进入国内市场销售,则补交进口税;如复出口,则不必交纳进口税。存放保税货物的地点,设有“保税区”、“保税仓库”,“保税工场”等,既有国营的,也有私营的,但均须经海关批准。
存放货物的时间,各国规定不一,有半年、一年、三年等,逾期不取货,即由海关拍卖。
所得价款抵偿关税、仓租及其他费用后的余款,发还原货主。保税商品在保税地点,还可以改装、分类及加工。
我国从1981年起,为了适应对外贸易的发展,便利生产和“四化”建设,开始实行保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