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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个人所得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05:3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55页(948字)

指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个人所得征收的税。

按征收级别不同,分为联邦个人所得税、州个人所得税和地方个人所得税,其中以联邦个人所得税为主。联邦个人所得税以取得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人,以个人毛所得为征税对象。个人毛所得是指个人的全部所得减去不予计列项目后的余额。

不予计列项目主要是:资本利得的一部分,(1987年后被取消州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利息)政府的某些转移性支出、养老金储蓄、奖学金、工人的病伤补助收入、人寿保险收入、礼品及赠与收入以及第一个200美元的股息收入等。

联邦个人所得税以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从毛所得到应税所得额,中间需经过调整毛所得、净所得等计算步骤。调整毛所得是毛所得减去为取得所得而花费的开支后的余额。净所得是调整毛所得减去个人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个人扣除费用分标准扣除和分项扣除两种方法,由纳税人选择确定。

标准扣除就是扣除税法规定的固定数额,分项扣除则扣除税法列举的一些项目,包括利息开支、医药费开支、慈善捐赠、某些税款支出、偶然性损失等。

应税所得额是净所得减去个人宽免额后的余额。个人宽免额主要是:纳税人本人、纳税人配偶、纳税人抚养亲属、纳税人为65岁或以上者、纳税人为盲人等,1989年各可有2,000美元的宽免额。

同一纳税人同时符合其中几个条件者,计算宽免额时允许积加。联邦个人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1988年起,依据申报纳税形式,分别夫妇联合申报和未婚纳税人规定不同的级距,实行15%、28%两级超额累进税率。

联邦个人所得税采用申报清缴制和源泉预扣制两种方法征收。州个人所得税,有的对纳税人全部所得征税,有的只对部分所得征税,但都以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大多采用较低的累进税率,少数州采用比例税率计征。

地方个人所得税一般只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或个体职业或非公司形式企业的净利润征税,大多没有宽免扣除,一般采用很低的比例税率计征。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州个人所得税和地方个人所得税彼此独立,因此对部分税源会产生多重征税现象,为了减少重复征税,在计算联邦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时,允许扣除已纳的州和地方个人所得税,部分州个人所得税规定,在计算其应税所得额时,同样允许扣除已纳的联邦个人所得税。

这是美国个人所得税的一个重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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