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75页(225字)
指日本政府对转让有价证券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包括:公债券、地方债券、公司债券、日本银行及其他特别法设立的法人发行的出资证券、股票、证券投资信托法规定的证券、投资信托受益证券、贷款信托法规定的受益证券等,以有价证券的转让者为纳税人。以转让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证券公司因买卖而形成的转让,税率为万分之一至万分之十二;其他转让,税率为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三十。有价证券交易税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