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76页(237字)
指日本政府对列举的登记、特许、许可、批准及技能证明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对象是列举的登记、许可、批准及技能证明,以接受登记者为纳税人,计税依据分别为应税证明的金额或数量。按应税证明金额为计税依据的,实行比例税率,最低税率为千分之一,最高税率为千分之五;按应税证明数量为计税依据的,实行定额税率,每件最低税额为500日元,最高税额为50,000日元。
登记许可证税,由纳税人在办理应税证明登记时缴纳,并应将完税证明贴在登记申请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