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90页(202字)
指丹麦对注册公司的资本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包括组建公司筹集的资本,各种捐款形式增加的资本,将未分配的储备资金转化而增加的股本,将不设在欧洲共同体国家经营场所的公司的户籍,转移到丹麦而增加的资本。认缴资本税以在丹麦的注册公司为纳税人,实行比例税率。一般税率为1%,企业合并时,税率可降为0.5%。对独资子公司和其母公司合并但不增加股本的,不征认缴资本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