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93页(206字)
指南朝鲜为筹措教育资金于1982年开征的一种税。
计税依据分别为纳税人的利息、股息收入,酒税税额,烟草制造的销售价格,银行、银行公司、保险公司的收入。纳税人是取得上述列举收入或缴纳酒税的公司和居民个人。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分为0.5%、5%、10%三个档次。教育税既是一种特别目的税,又是一种临时税,其征税的有效起讫时间为1982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