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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价流通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32:5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12页(325字)

又称“生产者差价流通税”。

指匈牙利1980年开征的一种定额税。征税对象是生产和进口的能源与原材料,以生产或进口企业为纳税人,实行定额税率。对纳税人进口的能源、原材料实行差别税额,按国际牌价计算计入成本的材料和能源金额高于其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即为差价流通税税额;对国内生产的能源,实行统一的定额税率,例如每吨石油售价9,000福林,征税6,000福林,每千立方米天然气售价3,800福林,征税2,300福林等。纳税人缴纳的差价流通税计入生产成本,对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可以按外汇收入折合成福林后计算,返还一定比例的差价流通税。差价流通税是一种特定目的税,开征此税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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