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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一般经常性收益或所得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38:2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23页(260字)

指跨国纳税人在通常情况下可以持久取得的跨国收益或所得。

一般包括跨国自然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租赁费等经常性收益或所得,以及跨国法人从事农业、工业、商业、矿业、交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等所取得的经常性收益或所得。这些跨国一般经常性收益或所得,具有循环反复产生的源泉,并可经常持久地取得。因此世界各国不论其奉行的所得税立法思想或采用的所得税制度如何不同,但对于跨国纳税人所取得的跨国一般经常性收益或所得,都列作国际税收涉及的征税对象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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