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24页(277字)
计算跨国超额收益或所得的一种方法。
指按跨国纳税人在某一标准基期所实现的收益或所得,作为跨国一般收益或所得,以超过这个跨国一般收益或所得的部分,作为跨国超额收益或所得的一种计算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跨国超额收益或所得=实际年度跨国收益或所得-标准基期跨国-般收益或所得
采用这种计算方法,由于标准基期难以确定,因而往往会使跨国超额收益或所得的计算偏高偏低,不如采用标准投资利润率法合理。参“标准投资利润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