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35页(196字)
“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的对称。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征税当局不仅同时拥有对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的征税权力,而且共同实际行使这种征税权力,从而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是实际的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和基础,而实际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研究国际重复征税的主要对象。参“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