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法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46:2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36页(604字)
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之一。
指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准许本国居民(公民)以向非居住国(非国籍国)政府已纳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抵冲其应向本国政府汇总缴纳的税额的一种方法。抵免法按适用对象不同,可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
前者是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的抵免方法;后者是适用于不同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的抵免方法。抵免法按抵免的数额不同,又可分为全额抵免法和限额抵免法。前者是对跨国纳税人国外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的已纳税额全部准许抵免的方法;后者是对跨国纳税人国外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的已纳税额,只准在按居住国(国籍国)税法规定计算的抵免限额内抵免的方法。抵免法是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在承认非居住国(非国籍国)地域管辖权优先行使的前提下,并不放弃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而采取的一种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方法。
实行这种方法,跨国纳税人的双重税负能在多大程度上减轻或免除,要视具体的抵免方法以及居住国(国籍国)与非居住国(非国籍国)之间的税负孰高孰低情况而定。采用全额抵免法,跨国纳税人的双重税负能完全免除;采用限额抵免法,若居住国(国籍国)的税负高于非居住国(非国籍国),跨国纳税人的双重税负能完全免除,反之能基本免除。
在减轻和免除国际双重征税诸方法中,由于抵免法能较好地兼顾居住国(国籍国)、非居住国(非国籍国)和跨国纳税人三者的利益,所以被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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