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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并累进抵免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47:4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40页(271字)

“合并累进抵免”的对称。

指采用累进税率的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在实行直接抵免法确定抵免限额时,只按跨国纳税人来源或存在于非居住国(非国籍国)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和本国税率计算,而对其来源于或存在于本国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不予考虑的一种计算方法。采用这种计算方法,既承认了非居住国(非国籍国)政府地域管辖权的优先征税权,又免除了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同时使居住国(国籍国)政府也能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补征一部分应补征的税额,比较妥善地兼顾了三方面的应得利益。参“合并累进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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