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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征税原则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6:00: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62页(272字)

国际税收协定冲突规范的内容之一。

指在签订国际税收协定时,将某项课税客体划归来源国首先行使征税权的一项原则。在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中,虽然各管辖权在理论上都是一致的,但实际执行过程中,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较其他管辖权来说更有效、更直接。因为如果不承认收入来源地国家优先征税,就不可能对跨国纳税人在其他国家取得的收入行使其他管辖权,也就谈不上什么管辖权优先征税的问题。

因此,在国际税收协定签订时,一般对常设机构的所得和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董事费、表演家和运动员的所得,由来源地国家优先征税。

参“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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