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收大辞典

泰国和巴基斯坦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6:04: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72页(385字)

泰王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对跨国纳税人所得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该协定共6章29条,由泰王国皇室代表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代表于1980年8月14日在曼谷签订,从1979年1月1日起生效。按照该协定的规定,凡根据泰国或巴基斯坦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管理机构或注册机构所在地或其他类似的标准确定在泰国或巴基斯坦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为泰国或巴基斯坦居民,享受泰巴税收协定的各项待遇,其他任何第三国居民不得享受该协定的待遇。泰巴税收协定对常设机构营业利润、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个人所得的征税权确定和消除双重征税方法等作了规定。为了有效地防止偷漏税,该协定还对双方税务当局进行情报交换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