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6:08:1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77页(192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为了协调相互间民用航空运输重要事项的各种关系,本着对等原则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该协定于1973年6月11日在渥太华签订,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按照该协定的规定,缔约一方空运企业从其经营国际运输而在缔约对方领土内的收入,应豁免缔约对方所征收的所得税,并应准予结汇。
该协定还对两国民用航空运输其他一些事项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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