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99页(222字)
埃及税务局中负责处理裁决税务纠纷案件的专业机构,也称“申诉委员会”。
委员会裁决的应纳税款不能高于税务局确定的应纳税款,但可以作出折衷裁决。申诉委员会的裁决是埃及法律的第一程序,纳税人如不服委员会裁决,可以在30天内向法庭申诉,但必须先按委员会裁决纳税。埃及有72个这样的基层申诉处理处(委员会),每个处(委员会)受总局申诉委员会领导。各个申诉委员会由3人组成,一人任主席,其成员都由财政部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