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18页(216字)
纳税鉴定的一种方式。
税务机关对经营业务、纳税情况大体相同的纳税人,分别组成大组、小组,召开会议集体鉴定,对纳税人的个别特殊问题,个别解决。这种方式比较节约费用,工作进度快,但工作不很深入、细致,容易发生鉴定与纳税人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问题。较适用于规模较小、经营业务单一的纳税人。
五十年代,我国湖南省等地区税务机关主要采用这种鉴定方式。
目前全国各地部分税务机关有时仍采用这种鉴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