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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经营统一发票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6:31:1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25页(382字)

指临时性发生经营业务时使用的发票。

使用这类发票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证和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进行纳税登记的无证商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需要开具统一发票的;(2)企业经批准歇业在出售存货时,需要开具统一发票的;(3)外地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来本地从事加工、修理、提供劳务、服务时,需要开具统一发票的;(4)其他临时性业务需要开具统一发票的。临时经营统一发票由税务机关填开,对外不发售。

需要使用临时经营统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税务机关填报生产、销售商品或经营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务机关据以填开临时经营统一发票。临时经营统一发票一般采用三联式。

第一联发票联:由税务机关填开后由纳税人交购货单位;第二联回执联:税务机关填开后由纳税人保存;第三联存根联:由税务机关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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