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41页(191字)
增值税的一种征收方法。
指纳税人按照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和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应纳增值税税款,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逐期缴纳税额。这种征收办法,一般适用于进料(或零配件)和产品销售比较均衡、生产正常、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企业。
我国现行增值税征收方法中的“分期核实征收法”即属正常征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