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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申报制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6:42:3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42页(309字)

“单独申报制”的对称。

已婚夫妇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法之一。其基本做法是,把已婚夫妇看作一个单位,由丈夫或户主负责就夫妇双方的全部应税所得办理纳税申报,按规定扣除夫妇两人的生计费及赡养子女、老人和其他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采用这种申报方法,可以大大减轻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工作量,与单独申报制相比,所得税免征额也较大。但在实行累进税率条件下,纳税人适用的所得税边际税率较高,税收负担相对增加。

目前英国及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规定,已婚夫妇采用该种方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税法规定,已婚夫妇应采用单独申报制申报纳税。

参“单独申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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