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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6:47:2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51页(301字)

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合法经营权利的一种处理措施。

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必须正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经批准才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现行有关法规规定,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在开业前,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批准,发给营业执照,并办理税务登记。纳税单位和个人,因拖欠税款、滞纳金、罚款、经催收无效的,税务机关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停止其营业,限期缴纳。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单位和个人,在缴清税款后,认为可以恢复其营业的,由提请吊销执照的原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归还或重新发给营业执照,恢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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