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66页(259字)
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的帐簿。
少数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逃国家税收的目的,通过种种非法手段,制造假凭证、虚记假帐户、编制假报表。这种假帐常公开用以对付税务机关检查,而记录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帐,却被隐藏起来。设置假帐既违反会计制度,也违背会计职业道德,因而对假帐必须坚决杜绝,对利用假帐偷逃国家税收的行为,应按照税法规定严肃处理,除照章补缴所偷税款外,可处以所偷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