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收大辞典

净值摊销法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7:02:2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78页(520字)

亦称“定率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一种方法。指按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净值(在用低值易耗品原价减去已提摊销额)和规定的月摊销率(一般可定为10%),按月计算摊销的方法。它适用于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每月领用和报废不均衡的低值易耗品。采用这种方法在会计核算上,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借记“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科目。低值易耗品报废时,按收回残料估价借记“原材料”科目,按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原价减去残值的差额,借记“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科目。如果低值易耗品采用计划价格核算,同时结转报废低值易耗品应负担的差异,借记费用类有关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差异”科目(节约差异用红字)。

低值易耗品摊销时,应根据低值易耗品的净值和规定的比率计算应摊销数额,借记费用类有类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采用净值摊销法计算摊销数额,核算手续简便,各期产品成本负担也较均衡,并且有利于会计监督和实物管理。但因某些物品摊销时间过长,每次摊销的金额与低值易耗品实际的价值损耗不甚相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