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7:36:5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738页(350字)
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侵犯财产罪的一种。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这是本罪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的本质特征。职务上的便利,指利用职权范围内的合法条件,而非指熟悉单位环境等一般便利条件。本罪侵害对象是公共财物。本罪在主观方面,具有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故意。挪用公款一般属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但挪用公款时间长(超过六个月),或挪用公款从事非法活动,或提供给他人从事非法活动的,均以贪污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