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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赋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10:4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01页(477字)

中国历代政府对土地所征收的税。

西周以前的贡、助、彻,一般认为是我国田赋的原始形态。春秋中叶以后,土地渐变为私产。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税亩”,是征收土地税的开始。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变法,确立了按田亩征收田赋的制度。

秦汉、魏晋北朝时期,田赋都称田租。以后官田称租,私田称税。唐有田租和地税,行两税法后,田租及庸调均并入户、地两税。户税纳钱,地税征粮。

此为田赋兼收钱、粮的滥觞。宋代将户、地两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额增加。

田赋(别称钱粮)之名自此始。元代以地、丁为对象征米粟,称税粮。

明代官田、民田都征田赋,但课则轻重不同。明中叶行一条鞭法后,徭役、土贡等逐渐折征银两,同时并入田赋征课。

清初又陆续将各项杂征并入田赋。自雍正年间摊丁入地后,地、丁合一,丁银和田赋合并征收,称为地丁或地丁钱粮。

辛亥革命后,又将漕粮、芦课和各种官田租课统称田赋。早期封建王朝的征敛,徭役占重要地位。唐中叶后,田赋渐居主要地位。至明中叶,田赋成为主要的财政收入。

在明、清两代的史籍中,田赋几与赋税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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