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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余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12:4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04页(305字)

①唐代官员以赋税盈余为名向朝廷进贡的税款,为正税外的杂敛。

唐开元八年(公元720年)宇文融括籍外羡田,张虚数,岁终得钱百万缗。唐德宗时,藩镇常用加重赋税、贩买商品和克扣俸禄等方法聚敛财物,除贪污中饱私囊外,还以羡余的名义进贡皇室,以博得皇帝好感。时剑南四川节度使韦皋有“日进”,江西观察使李兼有“月进”,淮南节度使王纬、李锜皆以常赋入贡,名曰“羡余”。唐白居易《长庆集》二《重赋》:“缯帛如山积,丝絮似云屯,号为羡余物,随月献至尊。”羡余实际上成为正税之外的杂敛。②清代州县所收田赋加耗抵补实际损耗后,余额一部分归州县官吏所有,其余解交藩司(省库),名羡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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