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征购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17:0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09页(362字)
国民党政府田赋制度中的“三征”(田赋征实、粮食征购、粮食征借)之一。
是强制收购粮食的一项措施。1938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行《各战区粮食管理办法大纲》,在各地开始征购粮食。方式各地不一。
有随赋征购、公购余粮和派购等几种。
在四川、广西等省实行“随赋征购”办法,即按照田赋负担的数额和比例征购。在湖北、湖南等省实行“公购余粮”的办法,即通过调查,查明余粮户,对大户的余粮进行征购。在陕西、河南等省实行按负担能力派购的办法,即是按农户的土地数或工商业的营业额分派征购粮食。从1942年起,全国统一改为“随赋征购”的办法。粮食征购办法实行后,因价格定得很低,征购价远低于市价,且大部分省还不全付现金,要搭配粮食库券或法币储蓄券,加上通货膨胀,结果,征购实质等于征收,是变相加征田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