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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21:1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16页(283字)

汉代的徭役。

汉代徭役制度规定;民23岁至56岁有服役的义务。服役以兵役为主。

汉代兵役包括正卒、更卒、戍卒三种。正卒即正式的兵役。

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必须在本郡按地方特点充任步兵、骑兵或水军一年。期满归家,但遇军事上急需,还要被临时征调或延长服役期。

更卒,为每年在郡县服一个月的劳役。应役者叫“践更”,出钱由政府雇人代役的叫“过更”。戍卒、卫士。

汉代规定每个成年男子服役期间要到边境去屯戍一年,或到京师去宿卫一年。

到边境屯戍的叫戍卒;到京师宿卫的叫卫士。此外,还规定每个成年男子,每年要到边境去戍边3日。

不去者须纳代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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