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27页(201字)
亦称赊贷税。
汉代对出贷金钱或粮食收取利息所课的税。汉代商人常以钱(粮)借贷于人,而收取高额利息。有时遇天灾税苛之际,收取加倍的利息,借100还200。
为此,政府对高利贷者除限制利率外,还对高利贷利息课税。
《汉书·王子侯表》:“旁光侯殷,元鼎元年,坐贷子钱不占租,取息过律,会赦免。”贳贷税的税率。
在缗钱令发布后,才按本金课以6%的税,即2000钱1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