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32页(250字)
唐代藩镇于正税之外的巧取豪夺。
《旧唐书·食货志》:“先是兴元克服京师后,府藏尽虚,诸道初有进奉,以资经费,复时宣索。其后诸贼既平,朝廷无事,常赋之外,进奉不息。……贡入之奏,皆曰臣于正税外方圆,亦曰羡余。
《资治通鉴》唐贞元十二年载:“藩镇多以进奉市恩,皆云‘税外方圆’。”胡之省注:“折则成方,转则成圆,言于常税之外,别自转折以致贷财也。”藩镇于朝廷规定的正税外,又另立名目,搜括民间财物,并将所得一部分进贡皇帝,以求恩宠。
这种额苛索,加重民户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