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田赋征收实物条例(草案)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44:3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58页(229字)
国民党政府关于全国统一征收田赋的基本法规之一。
于1946年正式颁布,主要内容有:(1)田赋继续实行征实、征借和征购的办法。(2)田赋征实以亩为单位征收额数。
(3)采用经征和征收分立制度。
由财政部门(田赋管理部门)经征,由粮食部门征收。(4)灾歉减免,以被灾地亩中稔年成收获总量为标准,核定田赋减免,凡收获量未过中稔年成三成者,准免全赋;超过二成者依收获递增成数,递减减免额;收获量在中稔六成以上者,不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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