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户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49:0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66页(275字)
亦称“土户”、“正户”。
中国历史上的土着人户,与“客户”相对称。秦汉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为稳定租赋、差徭,常编定户籍,使人民附着于土地,定居下来。民户常因兵徭、赋税、战乱、灾荒等原因逃离异乡。
于是各地有土着和客居的区别。
唐宋时,更在户籍中设主户、客户名目。唐德宗时,因民户流散众多,商贾流动不居,在行两税法征收赋税时规定,不分主、客,均以当地现居人户按贫富等差征税。
宋主户、客户实际上以有无土地区分。主户失去土地,即为客户;客户如有土地,亦成主户。主户为税户,承担赋役。
元、明、清已不用主、客户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