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96页(255字)
亦称“窝根”。
清代食盐运商的专利凭证。源于明代的“窝本”。明行纲法后,商人依据纲册运销食盐的专利权证称“窝本”。
清初沿明制,两淮盐课招商认窝缴纳。
有根窝的可世袭其业,称为窝商。盐商取得根窝,初需纳费银一二千两。以后就可凭根窝垄断一定地区的食盐运销。道光时,窝商多不自运,常将“年窝”(每年呈经政府殊批的凭单,转售他人,或将根窝典质于人,凭一纸虚根,坐收厚利。)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陶澍改行票法时废止根窝,但后来又变相恢复纲法,盐商所领部帖,亦成根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