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902页(191字)
国民党政府时期中国海关收税的计算单位。
简称“关金”。1930年1月采用,以代替过去的海关两。每海关金单位的含金量为0.601866克,当时对各主要国家的货币比价规定为:每海关金单位合美元0.40元;合英币19.7265便士;合日币0.8025圆。1931年5月,以海关金单位为单位,由中央银行发行“关金券”,作为纳税人缴纳关税之用。